17 A concept is more than an idea.
概念比點子強大

點子就算是原創,也不見得具有長遠且有意義的價值;概念則是在點子之上加入對人性與人類行為的洞察,賦予事物的意義;產品或服務是最終的能傳遞價值的成果。

《好產品的設計法則》書中這樣描述:

概念既強大卻又細膩。概念中潛藏著產品的造型、美感,以及使用者在使用時可能產生的感覺。

其實我聽過許多企業主管說過類似的話:

腦力激盪,或是創意工具都沒有用,貼了一堆便利貼,最後都沒什麼用。

也聽過企業老闆或事業部領導說:

待會大家就盡情發揮創意,天馬行空的瘋狂點子「也可以」!

什麼叫「也可以?」可以就可以,不應該「也可以。

其實他私下已經抱怨過:

這些都沒有用,浪費時間。

我告訴他:

點子當然沒用!

原因就是上面說的:

沒有發展成概念,點子就是一堆零散的火花,很容易熄滅消逝。

所以,不是腦力激盪或創意工具沒用,而是沒有繼續往前走,挑戰更難的「概念發展」。

還有一個根本的認知問題:

把腦力激盪當作解決方案製造機!

嘿,這是錯誤認知!

腦力激盪不是解決方案製造機,它只是增加方案選項的方式之一而已。
換句話說,腦力激盪之後得到的不是方案,而是選項。
選項是不能拿去執行的。

請記住:

概念比點子強大,不要停在點子,要繼續向前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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