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 A concept is more than an idea.
概念比點子強大
點子就算是原創,也不見得具有長遠且有意義的價值;概念則是在點子之上加入對人性與人類行為的洞察,賦予事物的意義;產品或服務是最終的能傳遞價值的成果。
《好產品的設計法則》書中這樣描述:
其實我聽過許多企業主管說過類似的話:
腦力激盪,或是創意工具都沒有用,貼了一堆便利貼,最後都沒什麼用。
也聽過企業老闆或事業部領導說:
待會大家就盡情發揮創意,天馬行空的瘋狂點子「也可以」!
什麼叫「也可以?」可以就可以,不應該「也可以。
其實他私下已經抱怨過:
這些都沒有用,浪費時間。
我告訴他:
點子當然沒用!
原因就是上面說的:
所以,不是腦力激盪或創意工具沒用,而是沒有繼續往前走,挑戰更難的「概念發展」。
還有一個根本的認知問題:
把腦力激盪當作解決方案製造機!
嘿,這是錯誤認知!
請記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