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很喜歡寫作,不是為了出書,就像《寫作課:一隻鳥接著一隻鳥寫就對了》(電子版) 作者 安.拉莫特 說的:
我… 試著提醒那些渴望出書的人,出書並不如一般人想像得那麼好,但寫作是。
當你寫作時,你有那麼多東西可以貢獻出來,有那麼多事物可以傳授給他人,還能得到許多驚喜。你必須要求自己去做的那件事 ─ 亦即實際動筆寫作 ─ 結果反倒是整個過程中最美妙的部分。
就像你原本因為需要咖啡因才去泡茶,到最後卻發現自己真正需要的是體驗茶道進行的整段過程。
寫作本身就是一種獎賞。
沒錯,寫作本身就是一種獎賞。寫作不為別的,就單是因為「喜歡寫」和「擅長寫」,於是我從 2010 年就開始寫作。
不過,寫作過程中有時也會有些波折,或說是干擾吧。安.拉莫特 在書中講到電影《火戰車》(Chariots of Fire),他說:
男主角艾瑞克.林道(Eric Lindell),那位蘇格蘭賽跑選手,跟他擔任傳教士的妹妹在蘇格蘭一處風景優美、遍地石南的山坡上漫步。
她不斷叨念著,要他退出奧運賽前訓練,回來投入他們教會在中國的傳教工作。
他回答,他很想去中國,因為他覺得這是上帝對他的安排,但首先他要將全部心力放在訓練上,因為上帝也賜予他敏捷飛快的步伐。
很想去宣教,但首先要先回應上帝給他能跑得比別人快的天賦。這我們稱為回應呼召 (calling)。用 安.拉莫特 的說法就是:
上帝賜給我們當中一些人運用文字的敏捷天賦,也賜予我們像熱愛大自然般地愛好閱讀。
我在寫作研習坊的學生都擁有這種熱愛閱讀的天賜禮物,而當中有些人對文字的感受力的確很敏銳,文筆也很好,有些人則不那麼敏銳,也寫得不太好,但他們依然喜歡傑出的作品,也有心寫作。我會對他們說,「嘿!對我來說,這就足夠了。不妨去寫吧。」
過去半年,我刻意在 Facebook 上強迫自己使用精簡的文字來表達概念,就是用 70 個中文字以內,在 Facebook 還能用大號字呈現每一則貼文之前,把我要說的內容清楚表達出來。不要以為這是簡單的事,要清楚表達概念,不能用生硬的詞彙或用形容詞堆砌文章,又要限制字數,每一則貼文我幾乎都是寫了又改,改了再讀,讀了又改。
這樣的自我限制,不只促使我去找更適合精鍊的表達方式,更逼著我去觀察和反覆多維度地思考。安.拉莫特 也是這麼說的:
當他們 (指她寫作班的學生) 正在構思和撰寫自己的書或短篇小說時,腦中會盤繞著各種想法和創意。
他們將會透過全新的觀點看世界。他們看到、聽見和學到的一切,將會成為送進磨坊裡的穀子。在雞尾酒會上或在郵局等待的隊伍中,他們會蒐集各種景象和碰巧聽到的對話,然後溜到一旁,把這些材料快速記下來。
他們會碰上滿懷令人抓狂的乏味、不甘心的絕望,以及只想就此永遠封筆的心情坐在桌前的日子,也會遇到情緒高昂、感覺有如乘風破浪的日子。
「有沒有遇過沒辦法用 70 字表達完整概念的時候?」你問,
當然有。
「那怎麼辦?」
我老實跟你說吧,這一則就不發佈了,存在我的個人 Keep 筆記本裡。我想,或許哪一天再讀到,想到能精簡表達的時候再拿出來重寫吧。
我告訴學生,他們會希望馬上就寫出傑作,雖然這不太可能實現,但若他們一直保持信心並持續練習,有天可能會寫出好作品,而且甚至從希望寫出成果進展到只想一直寫,只想持續做這件事,就像愛彈鋼琴或打網球,因為寫作本身帶來許多樂趣和挑戰。
是的,寫作就是這麼有趣。喔,對了,我每天都有一篇短文,記錄我讀聖經的領會,這應該算是呼應《寫作課:一隻鳥接著一隻鳥寫就對了》這本書吧!